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探索 >我省出台意见加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 正文

我省出台意见加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

[探索] 时间:2024-04-28 00:32: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38次

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加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省出省委编办会同省教育厅、台意统编省财政厅、见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青海省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强教实施意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育系完善政策措施、制管创新供给管理等途径,省出统筹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资源,台意统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见加进一步保障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强教

盘活编制资源。育系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行业改革,制管整合撤并职能弱化、省出任务不饱和、台意统编规模较小的见加事业单位,收回存量编制,在统筹全省事业编制配置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由省委、市(州)委编办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学生变化情况,每2—3年开展一次跨地区、跨层级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全省教职工编制周转使用制度,在不改变编制“所有权”前提下,按照比例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空编。

从严管理编制。建立新建学校布局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科学调整学校布局,优化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教学点设置。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全面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管理,加强农牧区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农牧区教职工编制。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等问题,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

完善用人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数量,自主用人。健全完善县域教师交流轮岗机制,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乡镇)内走教等方式,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推动教师在城乡和县区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合理配置和流动,保障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省内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将培养和使用“无缝对接”。

创新保障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将教职工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推动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逐步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对社会实践等课程以及教学辅助服务专业师资不足且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为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等教育服务。(何敏)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