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坚决将被《办法》明确存在以下等情形,杜绝应当予以问责:
①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校园学校学生在招生入学、霸凌人才培养、出现科学研究、欺凌情况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
②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问责存在超标超前培训、坚决将被虚假宣传、杜绝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校园学校学生侵害师生合法权益,霸凌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出现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欺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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