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微利企业所得税

[休闲] 时间:2024-04-28 07:17: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1次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5]99号

  各省、自治区、部扩直辖市、大小得税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型微国家税务局、利企地方税务局,业所优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政策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范围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微利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财政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部扩按20%的大小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型微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为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便利核算,对本通知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继续执行。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2日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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