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法遭罚20万元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时尚] 时间:2024-04-29 11:37: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58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唐县保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显示,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农村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信用向关系人信用保定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联社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违法万元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遭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发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贷款高级管理人员的唐县;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农村资料的信用向关系人信用;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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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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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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