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学前教育专职督查设管理办法,这些行为将被“亮红牌”

[百科] 时间:2024-04-28 08:55: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60次

原标题:北京为学前教育专职督查设管理办法,亮红牌这些行为将被“亮红牌”

裁判也有人监管了!北京办法1月12日,为学《北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在市教委官网发布,前教其中明确: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不履行督查职责、育专玩忽职守的职督应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查设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是管理指受本市以及各区学前教育督查部门聘任,经培训上岗,将被针对本市学前教育管理特定事项履行督查职责的亮红牌工作人员。此次出台的北京办法办法,适用于市、为学区两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的前教管理,目的育专是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整体持续发展,规范与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职督

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坚持市区双管、以区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市区两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任务分工明确。其中,市级督查人员具体履行全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培训服务等职责。区级督查人员承担本区各类幼儿园(点)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工作,负责无证园排查、信息报告、举报情况核查等工作。

办法中,明确了市区两级督察人员的工作细节。比如,市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要建立覆盖全市的联系制度;区级学前专职督查队伍要按照市级督查总体部署开展督查工作,建立覆盖本区各类幼儿园(点)的责任划片制。一般每片由两人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点)进行督查。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入园督查应出示督查员相关工作证件,可采取园所巡查、“双随机”检查、随机观摩、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督查,并做好工作记录。

本市实行督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轮督查结束后,区级督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并核对督查数据平台,维护台账并撰写督查报告,上报区教委主管部门。各区学前教育督查部门向市学前教育规范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报本区督查相关材料。市学前教育规范监督管理办公室向市教委上报全市情况。

本市还将严格对市区两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及干扰被督查单位正常工作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督查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暂停督查工作。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不履行督查职责、玩忽职守的应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办法还提出,各区要为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待遇保障,对专职督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远郊区以及督查范围较大的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为督查人员提供交通、用餐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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