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7月5日,财政财政部发布《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部明补贴通知 》,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确烟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叶税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价外10%计算。
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按收通知
财税〔2018〕75号
各省、自治区、款计直辖市、财政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部明补贴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确烟自治区、叶税直辖市、价外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有效实施,款计经国务院同意,财政现就烟叶税计税依据通知如下:
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