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娱乐] 时间:2024-05-08 09:13: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84次

原标题:成都交警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6月26日讯(记者 张宇)为应对臭氧引发的成都臭氧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交警警临根据成都市大气、启动气黄水、重污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6月27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染天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臭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臭氧重污染期间本市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色预时交施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6月27日零时起,通管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理措中心城区建成区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成都臭氧具体如下:

一、交警警临每日20:00至次日8:00,启动气黄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重污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染天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色预时交施

二、通管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三、中心城区是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四、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五、在采取臭氧重污染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违反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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