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主播、偶像代言产品出问题谁负责?

[焦点] 时间:2024-05-06 01:01: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18次
中评社北京7月23日电/据法制日报报导,虚拟大批虚拟主播、主播责虚拟偶像开始直播带货;头部虚拟主播直播2.5小时收入百万元;因打赏方为未成年人,偶像40多位虚拟主播收入被退款;虚拟女团因“中之人”(指操纵虚拟主播进行直播的产品出问人)退出陷入解约风波……近段时间以来,虚拟主播、题负虚拟偶像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虚拟热点。  根据国内最大的主播责二次元平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8月前入驻的偶像虚拟主播人数就已超过3.6万名。随着越来越多虚拟主播、产品出问虚拟偶像走上台前,题负参与各类经济活动,虚拟由此也产生了不少法律问题。主播责  虚拟主播、偶像虚拟偶像代言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划分?被打赏后需要纳税吗?“中之人”退出需要承担怎样的产品出问法律责任?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律师。题负  虚拟主播进行广告代言  运营方须承担法律责任  当下,不少虚拟主播、虚拟偶像开展了品牌代言、直播带货等活动。据统计,仅今年“618”购物节期间,就有超过30家品牌选择虚拟偶像或虚拟主播进行活动营销和直播带货等,涉及电子科技、时尚美妆、文化娱乐等诸多领域,为品牌营销增添新动力。  那么,虚拟主播、虚拟偶像作为广告代言人,和真人代言在法律上有何不同,产品出现问题又如何承担责任呢?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与合规治理法律专委会主任乔木说,由于虚拟主播本身不具备法律上的人格,因此很多情况下法律责任无法由虚拟主播承担,而是由其背后运营主体承担。如果运营主体采用了外包主播方式,那么技术服务公司也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