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动者的江最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近日,低工定分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资标准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为档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月日1800元、起实1660元、江最1500元四档,低工定分非全日制工作的资标准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为档15元、月日13.6元四档。起实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江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工定分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资标准规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原标题:浙江省政府决定: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责任编辑: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