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海南这些商事主体,请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娱乐] 时间:2024-05-02 13:07: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2次

原标题:提醒!提醒海南这些商事主体,海南请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新海南客户端、商事送年南海网、主体南国都市报1月9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请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度报提醒2021年12月31日前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告并公示商事主体,于今年6月30日前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提醒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海南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商事送年商事主体,应当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主体其中,请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报送年度报告。度报企业、告并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提醒

同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年度报告或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年度报告。大型企业年报应当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信息。

此外,继续实施与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模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商事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相关更正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不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商事主体,将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规定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导致在申请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等方面被限制或者禁入。(蒙健)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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