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乱过马路案审22月 讼费上诉又3年

[休闲] 时间:2024-04-28 17:53: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00次
中评社香港11月12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香港马路事故频生,乱过本港裁判法院每日都在处理交通案件,马路大多一天半日即可完结。案审但2016年4月在大潭道发生的月讼一起不小心过马路案,于2018年1月开审,费上其间枝节横生,诉又涉案审讯连同讼费申请聆讯共花上99日,香港至2019年10月才结束。乱过事件还未完,马路被告其后续就讼费申请终极上诉,案审昨以上诉庭拒绝其申请而告终。月讼  案发2016年4月,费上尼泊尔籍女被告Thapa Kamala(34岁),诉又在大潭道一辆停泊的香港士后方横过马路,被对面线驶来的的士撞倒,其后被票控不小心过马路。控罪最高刑罚罚款500元。  花四天讨论应否更换法官  2018年1月,案件由时任东区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主审。开审翌日,被告声称上厕所致迟一分锺返回法庭,何官要其付100元保释金,被告不服,就此决定提出两次司法覆核,案件一度闹至上诉庭。最终律政司与被告签下同意书,可取回100元保释金,覆核案才告一段落。  不小心过马路案的审讯在司法覆核期间缓慢进行,一再因各种横生的“支线情节”而断断续续,一再押后案件,又曾花了4天聆讯时间去讨论何官是否存在偏见,及应否换官处理,何官最后拒绝退出案件。  案件持续下,辩方律师期间欲把案押后至18年12月,何官坚持9及10月的不同日子聆讯,更表明除非律师有案要上其他法庭,或是不在香港,否则不会完全迁就律师的时间表。  2019年1月,案件进入第40个聆讯日,代表辩方的梁大状与何官争拗时说了一句:“你疯的吗?(Are you insane?)”这事发生后不久,梁称遭被告辞退,没有再出庭,幷由律师侯振辉继续代表被告。而何官指梁当日的言带侮辱,曾称要向梁发出拘捕令。据悉,该命令最终未有签批。  审讯至结案费时逾90天处理,最终裁决被告罪名不成立,但下令辩方大律师梁耀祥及律师侯振辉支付共约62万元“虚耗讼费”予控方。女被告及两名辩方律师不服再上诉,上诉庭颁布书面判词,认为裁判官、控辩双方就拖延审讯均须负上责任,裁定搁置原有讼费决定,下令各方自行支付讼费。  被告再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上诉庭昨颁布判词指她提出的争议均没有可争辩之处,也不具有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论点,拒绝其上诉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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