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孤儿生活费谎称侄女父母双亡 枣阳一村书记被查

[热点] 时间:2024-04-29 13:42: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6次

  得知省里要求对已纳入社会救助的为骗亡枣孤儿重新审核认定的消息后,为了让侄女得到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便跟邻居们打招呼,生活书记让他们对前来审核的费谎民警说谎,称侄女父母均已过世……

  前不久,称侄在湖北省枣阳市纪委监委的女父一次谈话中,有着33年党龄、母双担任13年村党支部书记、阳村村委会主任的被查李永祥面红耳赤。

  今年5月,为骗亡枣枣阳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孤儿称新市镇邓棚村党支部书记、生活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永祥套取国家孤儿基本生活费。费谎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组织人员对这一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称侄

  经初步核查,女父1994年,枣阳市新市镇邓棚村村民李某(李永祥的弟弟)与闫某华结婚,1995年生育一女,取名李某晨。1995年3月,李某因病去世,不久后闫某华外出务工,其女李某晨交由李永祥抚养。1997年3月,闫某华再婚,婚后夫妻二人长年在外务工,但其一直与女儿李某晨保持联系,并提供经济支持。

  2007年,已任邓棚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永祥在得知国家对孤儿给予生活补助后,心存侥幸地以本村村委会的名义出具了李某晨是孤儿的证明,向该市民政局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共计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4800元。

  2011年1月,湖北省民政厅出台文件,对已纳入社会救助的孤儿重新审核认定,明确“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然而李永祥为了继续领取李某晨孤儿基本生活费,竟利用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出具了李某晨父母双亡的证明,并加盖了邓棚村委会公章。

  “当时我担心开虚假证明的事情被发现,就有意把弟妹的‘闫’姓写成‘严’,以为这样查不到就没事了。”

  但李永祥没想到,公安机关发现在户籍网上查找不到“严某华”个人信息,就安排民警入户调查。这下李永祥着急了,担心事情败露的他找到周围的村民,让村民在民警调查时谎称李某晨父母双亡。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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