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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药神案律师作无罪辩护(图片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
中评社北京5月21日电/备受关注的连云律师江苏连云港“药神案”迎来二审。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港审
5月20日上午,开庭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二审开庭。作无罪辩此前的药神案一审中,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连云律师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港审刑罚,另有1人被判处缓刑,开庭
3人免予刑事处罚。作无罪辩 现实版“药神” 从印度购进药品再出售 连云港中院经审理查明,药神案2011年至2014年7月间,连云律师被告人林永祥、港审韩柏龙、开庭何永高等人,作无罪辩通过印度人ANKIT(音)购进大批“吉非替尼”(又称“易瑞沙”)、“甲磺酸伊马替尼”(又称“格列卫”)等药品,然后在国内通过网络或到医院向医生、患者推销等方式,加价销售。 2013年初到2014年7月间,由林永祥作为ANKIT的代理人,向中国内地销售无进口批文的“易瑞沙”“格列卫”等药品。后林永祥联系被告人何永高、韩柏龙等人,由ANKIT在印度将上述药品运到香港,然后由林永祥安排他人装药品夹带到广东深圳,并通过快递发送给何永高等人。到案发,林永祥通过上述销售“易瑞沙”等药品共计3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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