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戴口罩捶公交司机16拳 男子一审获刑3年3个月

[探索] 时间:2024-04-27 21:18: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0次

  近日,拒戴交司机拳广州从化法院对男子李某殴打公交车司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口罩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男审年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获刑

  记者了解到,拒戴交司机拳4月21日上午10点,口罩一名喝了多瓶啤酒的男审年李姓男子坐上从化区的一辆公交车。上车时,获刑李某没有按照规定戴好口罩,拒戴交司机拳公交司机王某劝告李某戴好口罩,口罩李某戴好口罩后在车上坐了下来。男审年行车期间,获刑李某嫌口罩太闷,拒戴交司机拳又扯掉了口罩,口罩司机见状再次劝其戴好口罩。男审年

  当公交车行驶至人员、车辆密集的从化区七星体育馆附近时,李某突然离开座位,走到驾驶员位置旁边,指着司机王某大骂,并朝王某脸上打了两拳。王某见状,赶紧刹车并拿起手机报警。在打电话过程中,李某持续捶打王某头部,并破口大骂要求下车。因司机王某不开车门,李某走到公交车中部,摘下车窗旁的安全锤,用力敲破车窗试图逃走。见车窗破洞的位置不够大,李某走到司机王某身旁,朝其头部打了几拳,打完就回到车厢不再打人了。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暂时没有受到威胁,司机王某重新发动公交车,开回公交公司求助并等待警方。监控显示,李某对司机王某头部共捶打了16拳,经鉴定,王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被李某损坏的玻璃价值409元。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汽车行驶过程中,殴打驾驶人员并致驾驶人员轻微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决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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