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公款包车替母看病 公款“孝”心咋处理?

[知识] 时间:2024-05-02 16:05: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4次

  【纪检人·手记】自批自报 公款“孝”心要不得

  “组长,孝你赶紧过来看看这张3600元的领导发票和附件清单!这张发票绝对有问题,干部公款公款上面没有领导的包车签批,而且附件上备注写的替母是‘母亲看病’!”

  安徽省滁州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全椒县六镇镇巡察期间,看病发现这样一张特殊的心咋发票。

  巡察组经仔细核对,处理确认系六镇镇财政所所长李义龙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孝3600元租车费用,巡察组在反馈时将此发票作为问题线索转交全椒县纪委。领导

  接到反馈后,干部公款公款县纪委第一时间交由专项核查组协助县财政局纪检组进行核实。包车

  “我们是替母调查组工作人员,今天找你来是看病了解相关情况,请你如实回答。心咋”

  “请你把这张3600元的租车发票的来龙去脉讲一下。”

  看到调查人员手里的发票,李义龙一阵沉默。

  “我还是如实向组织交代吧!”

  “2012年5月,我母亲生病需做检查,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我就考虑包车带她到南京看看。因为我们财政所每年到县城办事和下队均包车,跟街道的驾驶员蔡某非常熟,商定以600元的价格包车。到8月份止,前后包车6次,产生费用3600元。”

  “这笔费用报销,为何没有领导签批?”

  “财政所每年租车费用是作为正常的业务活动支出,所以我就利用这一点,让蔡某填了一个用车单,我自批自报。”

  “你知道自己是什么行为吗?”

  “我知道,违反了纪律规定,我马上将这3600元上交组织处理。说实话,这件事一直就是压在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现在向组织坦白了我的错误,石头终于落了地!”李义龙如释重负。

  2016年5月3日,经县财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义龙行政警告处分。

  公款姓“公”,岂容“借花献佛”?不得不说,如此“孝心”要不得!(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纪委 于戈辉)

原标题:领导干部公款包车替母看病 公款“孝”心咋处理?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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