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无临牌上路将罚1000元

[时尚] 时间:2024-05-04 21:31: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5次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今起将罚今日起,北京北京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对北京市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严查元以及伪造、电动变造号牌、自行临时标识,车违逆行、法行闯灯越线、为无载人载物等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临牌其中,上路未申领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今起将罚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

  5月1日,北京北京交管部门联合街道、严查元综治、电动社区等各级组织,自行围绕全市主要交通支干线、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房产中介、物流集散地、堵点乱点及周边区域等重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以及伪造、变造号牌、临时标识,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综合整治。同时,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电视监控系统巡逻巡控力度,并在北京市设置151处常态管控岗位,实施定点值守、常态管控,全时段、全区域强化本市电动自行车的全天候严管严罚。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电动自行车需经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及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对于《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市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其中,对未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3年过渡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相关车辆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此,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规定未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最迟于2019年5月1日前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2019年5月1日后,交管部门不再发放临时标识,并对未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处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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