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港澳银行在珠三角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更便利

[热点] 时间:2024-04-30 04:22: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70次

  央广网广州8月6日消息(记者周羽通讯员冯建奎梁斯文)8月4日,月起银行押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明确港澳银行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港澳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珠角港澳银行凭经公证、办理不动便利转递的产抵设立文件或注册证明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在广州、记更深圳、月起银行押登珠海、港澳佛山、珠角惠州、办理不动便利东莞、产抵中山、记更江门、月起银行押登肇庆等珠三角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港澳同一港澳银行在同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再次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珠角无需重复提交上述材料。

  而按照原有规定,港澳银行在境内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其作为境外法人须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作为身份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港澳银行必须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方能在境内申办不动产抵押登记。该文件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港澳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身份证明材料限制问题。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举措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便民利民措施,为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通过港澳银行按揭购房、大湾区内企业通过港澳银行开展跨境抵押融资等带来极大便利,解决了港澳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必须在内地开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门槛问题,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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