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焦点] 时间:2024-04-29 05:08: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5次

  央视网消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部门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发文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明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消博销售经国务院同意,展惠政现将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称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期内进口展品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口展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品税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优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门展品销售上限按附件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联合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发文烟、明确酒和汽车。消博销售

  二、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三、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或其指定单位向海口海关统一报送。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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