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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倘欠法律依据 施救陷两难

[休闲] 时间:2024-04-29 23:57: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7次
中评社香港11月13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倘欠预设医疗指示(AD)一直没有立法,法律导致在执行时会与现行的依据《消防条例》及《精神健康条例》有冲突,医护及救护人员基于相关法例,施救以救人为先,陷两有时会按病人家属意愿,倘欠甚或凌驾于已签署AD病患的法律意志,直接对病患进行施救,依据或在施救时陷入两难。施救有关注团体直指特区政府现时对AD宣传不足,陷两令不少末期病人未有提早作出合意的倘欠选择。  “到危急时(医护人员)是法律否搓我心口、为我插喉,依据呢啲都系癌症病人好关心。施救”关注乳癌病人的陷两粉红社总干事赖关裕秾指出,她接触很多癌症病人均表示没有听过AD的安排,不时会向她查询。她称一般癌症病人十分瘦弱,担心再有入侵性的治疗会造成痛苦及伤害。  她得知曾有癌症病人临终前想设立AD,可幸及时向医生提出,而死亡突然到来,她才可以依自己的选择,有尊严地“离开”。她希望当局在这方面能有多些宣传,因中国人十分忌讳谈死亡,惟最终亦要给予病人选择的权利。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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