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频遭野猪糟蹋损坏 “野猪伤田”补偿尴尬何时了?

[热点] 时间:2024-05-06 04:35: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33次

  “我们遵守法律保护野生动物,野猪伤田但野生动物给老百姓带来的庄稼糟蹋损失,不应由村民承担……”今年7月以来,频遭四川巴中巴州区多户村民的野猪庄稼频遭野猪糟蹋损坏。由于野猪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损坏受到法律保护,补偿不能随意捕杀伤害。尴尬面对“野猪成灾”造成的野猪伤田农作物损失,村民们一筹莫展。庄稼糟蹋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频遭因保护野生动物,野猪造成人员伤亡、损坏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尴尬当地村民杨某春等人据此向当地政府申请赔偿,野猪伤田但转了一圈,相关部门告诉他们“没有补偿机制”。

  野猪损害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有多大?到底该由谁来补偿?又该怎么补偿?近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展开了走访调查。

  法律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现实困境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部门:目前没有针对相关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补偿,“地方上也没有研究,更没有相关费用安排”。

  村民反映:

  野猪糟蹋庄稼 申请补偿,转了一圈无果

  8月18日,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村民杨某春联系上记者,称村里野猪出没,硐坪村5社10多户村民的农作物被野猪啃食,并向记者发来多张图片。图片中,一片玉米地被糟蹋,掉在地上的玉米棒子被动物啃食过。另有图片显示,地里有多个动物的脚印。

  杨某春介绍,近年来,随着村里生态环境变好,野生动物出没损毁农作物的事件频频发生,自己家几亩玉米都遭到野猪破坏啃食,“好不容易种地盼点收成,结果就这样被野猪给糟蹋了……”

  对“野猪伤田”现象,村民们很无奈。因为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不能随意予以捕杀。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据此,村民们向政府提出赔偿的要求。

  他们咨询巴中市林业局,巴中市林业局让咨询巴州区林业局,巴州区林业局让咨询曾口镇林业站。最终,曾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告知村民“没有补偿机制”。

  后来,杨某春在当地论坛上发帖询问农作物被野猪损坏后到底有没有补偿机制?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党政办回复称“请将你家的受灾情况报村‘两委’进行核实并在第一时间留存野猪危害农作物的影像资料,后续我们将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补偿,待补偿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

  但是,收到这个回复近一个月后,杨某春表示仍还未收到相关补偿的消息。

  记者调查:

  野猪前年开始出没

  多户村民庄稼地遭殃

  8月19日,记者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5社。在杨某春家的玉米地里,记者看到密集的动物脚印,大部分玉米被野生动物糟蹋。

  据村民介绍,这块田差不多要收上千斤玉米。除了这块田,旁边一块田里种的玉米也被野生动物糟蹋过。

  据村民们反映,一个多月前正是玉米丰收季,但一夜之间,地里的玉米被野猪“洗劫”。之后,红薯地也接连遭殃。

  村民李某香正好住在村里接近山林的位置,其屋后山梁上一块红薯地里,还残留着被野猪糟蹋的痕迹。

  李某香介绍,之前红薯地就被野猪糟蹋过一次,后来他们又补栽了一次,在准备收红薯的前夜,“被野猪拱出来吃了”。

  “有一次,3头野猪还跑到屋旁,吓得我不敢动。”李某香介绍,从前年开始,自家老屋旁就开始有野猪出没。因她家离山林近,田地里的庄稼最先遭殃,紧接着就是邻近村民的田地,然后沿着山往上走,多户村民田地都不同程度遭了殃。

  申请补偿:

  村上曾拍照称向上汇报

  但至今无补偿音信

  眼见田地频遭野猪糟蹋、庄稼受损,无奈的村民们寻求补偿却遭遇尴尬。

  村民杨某典向记者介绍,自家玉米地被野猪糟蹋后,村主任李某成曾前往拍照,“说是拍了之后上传给上级部门,但现在连点补偿的音信都没有。”

  村民张某华也称,之前村里有人对庄稼被野猪糟蹋的村民受灾情况进行反映,但“后来没有听到补偿的音信”。

  8月20日,记者联系上曾口镇硐坪村党支部书记杨某,他表示已经收集相关影像资料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不过,记者联系巴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方表示从7月下旬到当天未收到任何相关资料。

  对于村民应该如何就野猪造成的农作物损失申请补偿,该局一位许姓工作人员介绍,如收到相关资料,他们可向巴州区政府汇报,“巴州区政府说有赔偿就有,没有就没有。”

  之后,记者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据办公室人员介绍,目前没有针对相关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补偿,“地方上也没有研究,更没有相关费用安排。”

  “野猪成灾”如何破局?

  组织捕杀?违法不可取 林业部门提出可买保险

  对于曾口镇硐坪村村民提出的“适当捕杀”野猪,确保农作物免于损失的问题,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可取,一是触犯法律,二是即使能成立专业捕杀队伍,可能需要更大的一笔费用。

  那么,村民们遭受的农作物损失到底该怎么解决?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提出,以后有专门针对农业经济损失的保险业务,可对村民一年中的农作物损失进行赔偿。而且缴纳的保险费额不高,“可能就10多元的样子。”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在和保险公司联系,希望通过投保方式解决农民种植农作物的损失。

  随后,记者联系曾口镇农业服务中心,该中心负责人贾某平介绍,村民可以购买农作物相关的保险,但村民没有购买。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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