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黑龙鹤岗2022年6月23日,江省记张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受贿、市委受贿贪污、原书挪用公款一案。恩亮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贪污被告人张恩亮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挪用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公款被告人张恩亮利用担任团省委副书记、案审书记,开庭省青年联合会主席,黑龙鹤岗黑河市委副书记、江省记张市长,市委受贿鹤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原书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恩亮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17万余元。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79万余元。2015年上半年,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2019年5月,上述挪用款项本息已返还。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张恩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恩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恩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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