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范围 新纳入37种药品

[娱乐] 时间:2024-05-04 21:59: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4次
记者了解到,西安险特4月14日起,市调殊药西安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范围。整基种药37种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本医5种药品调出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疗保

此次调整将维得利珠单抗等37种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将硫培非格司亭(注射剂)、品范品人凝血因子Ⅷ(注射剂)、围新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剂)、纳入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剂)和替诺福韦二毗味酯(口服常释剂型)5种药品调出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西安险特调整后西安市纳入特药管理范围的市调殊药药品共126种。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整基种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医人员使用特药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和在特药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疗保须由参保人员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先行自付相应的品范品费用后(参保职工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4%、城乡居民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围新城镇职工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城乡居民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

为保障参保患者待遇不降低,参保职工使用咪喳立宾、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钠、西罗莫司4种特药的报销比例维持不变,即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94%比例进行报销。

为保障参保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对使用硫培非格司亭(注射剂)等5种此次调出特药管理范围药品的患者,在4月14日前已完成特药备案手续的,可继续享受特药待遇至当前备案周期结束。

符合条件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特药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或门诊使用特药的,按西安市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参保患者就医,在用药备案周期内需要变更指定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的,可直接向拟变更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请,不需要重新认定;用药备案周期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特药的,可直接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延续特药备案有效期,不需要重新申请备案;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或按药品目录支付范围规定需使用2种及以上特药的,经两名或以上特药责任医师审核通过后,按特药规定执行;参保患者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特药的,可由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负责审核报销。(记者 白圩珑)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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