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地方首长出缺派老婆、亲戚代理将修法禁止

[休闲] 时间:2024-05-02 13:54: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7次
图为新竹县竹东镇长罗吉祥(左)因违反《选罢法》遭判处3年10个月,台地褫夺公权4年,首法禁县府竟指派罗吉祥的长出妻子张顺朋(右)担任代理镇长,引起地方人士不满。缺派亲戚(中时新闻网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4月26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6日初审通过修正《地方制度法》,老婆明订未来“直辖市”、代理县市长、将修乡镇市长及村里长的台地代理人,不得为被代理者的首法禁配偶、前配偶、长出四亲等内的缺派亲戚血亲,以及三亲等以内的老婆姻亲关系,朝野“立委”对此多表支持,代理修正案顺利送出委员会。将修  新竹县竹东镇长罗吉祥于2018年地方选举,台地因违反《选罢法》遭新竹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褫夺公权4年,县府竟指派罗吉祥的妻子张顺朋担任代理镇长,引起地方人士不满,张顺朋最后仍于补选中胜出。  此外,彰化县德兴、顶庄、沟内、塭仔、顶犁等5村长同样于2018年地方选举中违反《选罢法》遭判刑,公所指派村长的妻子代理,引起地方反弹,反对人士怒斥“难道村里已经没有人了。”丈夫判刑、妻子代理的状况层出不穷。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民进党“立委”沈发惠、国民党吕玉玲等提案修正《地制法》第82条,朝野“立委”在委员会中达成共识,初审条文中明订,未来“直辖市”、县市长、乡镇市长及村里长的代理人,不得为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的血亲,以及三亲等以内的姻亲关系。  “内政部次长”陈宗彦指出,为避免民选地方行政首长、村里长因案停职或解职时指派其配偶或亲属代理,产生实质上仍由该首长执行职务的不合理现象,考量社会观感,若朝野有修法共识,“内政部”表示支持。  此外,内政委员会也初审通过,为保障原住民族地区的参政权益,条文中明订,山地乡乡长若辞职、停职、去职或死亡,派任的代理人也应具备山地原住民身分。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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