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开放台民诉讼网立案 陈丽玲:准国民待遇

[综合] 时间:2024-04-29 21:40: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8次
陈丽玲。陆开立案玲准(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评社桃园2月25日电(记者 黄文杰)针对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台湾地区的放台诉讼当事人,可以网上立案服务,民诉新党主席特别助理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讼网提供台湾地区当事人便捷高效率的陈丽诉讼服务,也证明大陆的国民科技力比台湾好太多,无疑也实现大陆给台湾民众“准国民待遇”的待遇政策。  陈丽玲,陆开立案玲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候选人,放台曾任桃园县政府观光行销局局长、民诉农业发展处处长、讼网环境保护局局长,陈丽本身也是国民律师的她,最近新接任台英国际商务法律事所所长职务。待遇  大陆国台办新闻发布会提到,陆开立案玲准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3日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等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网上立案<委托大陆律师代理诉讼的,可申请法官线上视频见证,无需办理委托代理文件公证。  陈丽玲告诉中评社,有关台湾民众及台商可以透过网上立案方式,由大陆的法院来接受我们的立案,再用视讯来办案,无疑实现了大陆领导人习近平在2019年1月2日所说的两制台湾,也就是对于台湾民众采取准国民待遇的政策,针对大陆这样的制度安排,相信从事两岸法律服务是乐见。  她解释,两岸之间不管经贸往来或者是人员往来,好比结婚离婚、亲子收养等,这些可能涉及法律诉讼,今天新冠疫情严峻,无需到大陆去就可以打官司的话,对于台湾来说是相当方便,这也可以凸显出大陆依法治国的最高理念,对于台湾民众的权益也有所帮助。  陈丽玲指出,大陆同意可以台湾地区的诉讼当事人可以网上立案,这证明大陆的科技力已经比台湾来的好,在台湾还是要求一定要到法院来立状,然后到法院来开庭,但是在大陆居然可以采用这么便民方式,可见他们的司法便民程度,让台湾民众能够不用跨海就可以越洋打官司,相较之下台湾的司法改革,最基础的东西都做不到,身为法律人的蔡英文应该好好的改进,屡次谈到司法改革只是空谈、唱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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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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