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监管+大行”模式会成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新选项!!

[时尚] 时间:2024-04-29 21:10: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次
  中评社北京5月27日电/5月24日,监管金融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接管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行的新公告: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模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成化解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风险接管期限一年。选项  一、监管金融金融机构被接管早有案例可循,大行的新但这次不一样  1995年10月5日,模式中国人民银行鉴于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存在违法经营、成化解经营管理混乱、风险资产质量差等问题,选项严重影响存款人的监管金融利益,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实行接管。大行的新  1998年,模式海南发展银行由于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被央行宣布关闭,并停止其一切业务活动。由央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南发展银行进行关闭清算;指定中国工商银行(601398)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债务。  2001年,汕头商业银行被央行勒令停业整顿,原因是该行因高息揽存、挪用资金和账外贷款、坏账高企等一系列经营问题,出现支付危机。此后,汕头商业银行重组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9月8日正式开业。  2004年,伊斯兰信托投资公司和金新信托投资公司挪用委托人资产等问题被接管。其中伊斯兰信托的接管工作由宁夏政府全面负责,银监会参与;金新信托由银监会委托华融公司负责。  2004年,因挪用80亿元客户准备金和巨额亏损,证监会、深圳市政府宣布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2005年,南方证券重组成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近年来,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被接管的案例有:  2018年,保监会网站公告称,依法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接管工作组,对安邦保险集团实施全面接管。安邦集团控股的成都农商行、世纪证券也被接管,后被挂牌转让。  2018年,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政府接管。  可以看到,在分业监管体系下,当金融机构出现重大风险时,一般牵头进行接管的是对应的监管机构,或者是地方政府。以银行业为例,在银监会成立之前,主持接管的一般是央行;在银监会成立之后,主持接管的一般是银监会。  根据商业银行法,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银监会成立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一般指代银监会。在此次接管中,也是银监会决定接管,但此次的不同之处在于:接管组组长为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就设在人民银行。  这意味着,央行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监管+大行”模式成为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新选项  从国际经验看,2008年金融危机前,由于全球处于金融监管放松、金融自由化的大趋势中,华尔街的金融创新迅猛发展,但同时也积累了金融系统性风险。金融危机爆发后,美联储坐视雷曼兄弟倒闭,造成危机迅速传染。此后美联储迅速介入,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定市场信心,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减轻了次贷危机的冲击。  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吸取金融自由化的教训,美国授权美联储负责对大型、复杂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英国政府授权英格兰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并把金融监管权从金融服务局转移到央行;欧洲议会同意欧央行将直接监管大型银行,并对其他银行监管享有话语权。  综上所述,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是发达国家央行的共识;从国内实际来看,在混业经营成为事实、金融去杠杆之后局部风险暴露的背景下,央行实施审慎监管框架十分必要。  从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来看,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的2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601288)、中国银行、建设银行(601939)均在列,平安保险集团是全球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301号),意味着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遴选也即将推出。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包商银行位列第37位。2016年包商银行总资产就超过4000亿。因此,包商银行对整个金融系统具有重大影响。央行在包商银行的信用风险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之前及时介入,切断传导链条,十分必要。  此次央行和银监会接管包商银行与海南发展银行、汕头商业银行被接管不同,也与次贷危机后美联储救市不同。此次接管属于事前接管,接管模式为“监管+大行”。即包商银行尚未出现兑付危机,并未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只是包商银行风险管理出现问题,信用风险严重,央行出于避免金融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爆发和传染的考虑,提前介入。由中国建设银行实施托管,是因为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管理专业,经验丰富,有利于保障包商银行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持续运营,避免流动性危机。这一特征和安邦集团被接管类似。  由于央行加强了事前监管,可以有效防止包商银行内部控制问题和信用风险的进一步发酵和恶化,反而有利于从源头上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和存款人利益。  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建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存款保险基金宣布对包商银行个人储蓄存款本息全额保障。包商银行被挤兑的风险和破产清算风险大大降低,市场无需感到恐慌。  三、央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建设历程及重要意义  宏观审慎监管以防范金融危机为目的,关注金融系统风险的部分内生性特征而不仅仅只重视外生性风险。同时,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给定时点上风险跨机构之间的分布及整个系统中风险的跨时间分布”。简单来讲,宏观审慎监管关注金融系统风险以及金融风险在金融体系里的相互传染。  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不同于通胀目标制或者中国的“四目标制”等盯住宏观经济指标的政策框架;二是不同于微观审慎监管。从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宏观层面盯住通胀或者就业、微观层面进行个体监管,无法避免金融系统风险的爆发,也无法避免由此引发的宏观经济大幅波动。  早在金融危机之后,2009年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2: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中就表示:“要考虑不同机构间相互影响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在2013年“钱荒”之后,央行再一次在2013年2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二:危机以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的探索》中指出,“从危机以来国际上金融宏观调控的演进看,在金融改革中提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开始强调货币稳定与金融稳定的统一,主张对政策工具和调控手段进行丰富和补充。”  同样是在2013年,国务院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2015年12月29日,央行公告“人民银行召开会议部署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2017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这是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的“升级版”,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  为什么央行需要宏观审慎监管权呢?  第一,监管金融风险是央行的法定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混业经营导致的金融风险理应归央行管理。  第二,央行是事实上的“最后贷款人”。当发生金融系统性风险或可能发生金融系统性风险时,都需要央行提供流动性,而如果最后贷款人不具有监管权,将导致“道德风险”,即金融机构倾向于进行高风险金融活动,因为反正最后有央行进行兜底。显然,事前将央行撇开,事后要央行“擦屁股”是不合理的。  第三,央行作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大后台”,对金融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把握最立体、掌握的数据最全面,在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大背景下,有利于更好地控制系统性风险。  第四,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就设立在央行内部。此次央行也表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存款保险基金对包商银行个人储蓄存款本息全额保障。   来源:华尔街见闻  作者:邓海清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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