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起草完成

[探索] 时间:2024-04-29 23:22: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05次
  中评社北京8月24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近日完成起草工作,科创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板重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发行股票的大资,将比照首次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产重草完成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组审则起并购重组是核规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提升质量、增强研发实力、科创保持商业竞争力的板重重要方式。《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大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科创板要建立高效的产重草完成并购重组机制,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组审则起涉及发行股票的核规实行注册制。  在证监会指导下,科创上交所起草了《重组审核规则》,板重与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大资《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共同构成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规则体系。  《重组审核规则》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基本原则,支持科创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创新能力、研发实力、市场竞争力为基本目标,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构建高效、透明、可预期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机制。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组审核规则》的起草主要遵循四大思路:  ——更加强调支持科创企业做优做强。《重组审核规则》突出“高效”目标,更加注重包容性、便捷性、服务性,从丰富并购工具、明确问询标准、压缩审核时限、做好预期管理等方面,支持科创企业自主决策、自主推进、自主实施同行业、上下游并购重组。  ——更加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一方面,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从信息披露充分、一致、可理解的角度展开问询,督促重组参与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另一方面,要求科创公司和相关方重点披露重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并购资产是否具有协同效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业绩补偿是否可行、交易设计是否损害科创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并充分提示重组交易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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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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