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复工老板被拘5天 江苏南通现全国首例提前复工案例 提前复工的三大责任

[综合] 时间:2024-05-01 12:00: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7次

中国小康网讯 2月6日综合报道  提前复工老板被拘5天,提前天江通现提前提前提前复工的复工复工复工三大责任。因安排部分员工提前复工,老板2月2日,被拘江苏省南通市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苏南首例决定、命令,全国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案例处罚。

  这一案例出现在江苏省南通市。责任据报道,提前天江通现提前提前2月1日,复工复工复工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一家纺织厂进行检查时,老板发现该厂内三名员工提前复工。被拘三人是苏南首例在老板喻某的要求下提前复工的。喻某明知有延迟企业复工的全国相关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案例就叫了部分工人复工,希望可以早点赶制完工。

  提前复工的三大责任

  (一)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二)民事责任。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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