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发改委回应

[百科] 时间:2024-04-29 18:34: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89次
欧晓理(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海涵)近日,何区《“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规划》)正式印发。分基服务发改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1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本非新闻发布会上就《“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予以介绍。他表示,基本《规划》将整个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基本与非基本进行分类,公共以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何区不同权责作为逻辑主线,系统谋划幼有所育、分基服务发改学有所教、本非劳有所得、基本病有所医、公共老有所养、何区住有所居、分基服务发改弱有所扶、本非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的基本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公共设计了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有7项,预期性指标有15项。  欧晓理说,将公共服务区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应该说是我们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的治理能力的理论创新,也是社会建设的实践创新。区分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的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依据政府、社会、个人的权责关系,尤其是政府在服务供给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二是依据公民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层次进行划分。具体而言,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保障服务供给的主要责任。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生活服务则是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这里需要强调一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  欧晓理表示,《规划》的新变化,一是为了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期待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我们需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基础之上,把涉及面更广、供需矛盾更突出的非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规划》,加快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同时丰富生活服务供给,多管齐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是为了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为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困难、最迫切的领域,《规划》系统梳理了社会事业各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边界和发展重点,明确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各部门从根子上厘清权责边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分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让各级人民政府对公共服务“优先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案头有帐”,又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所享有的公共服务能够“心中有数”。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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