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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将按季付息

[焦点] 时间:2024-05-11 14:53: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4次

北京日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北京市医保局日前明确,北京今年9月1日起,基本将按季付每月5日前,医保医保经办机构将完成在职职工、个人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工作,账户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按季付息,北京利息并入个人账户余额。基本将按季付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保模式,在职职工缴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账户个人账户本息为个人所有,北京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基本将按季付自9月1日起,医保每月5日前,个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账户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工作,个人账户存储额按每年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9月1日起,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按季付息,利息并入个人账户余额。按照国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9月1日起,北京市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70岁(不含)以下按每月100元划入,70岁以上按每月110元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后,北京市将同步降低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明年起不再设置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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