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台13条政策措施 惠及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百科] 时间:2024-04-30 07:51: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9次

原标题:长春出台13条政策措施 惠及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近日,专精特新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工信局获悉,长春出台策措为立足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条政着眼未来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施惠市中加快培育一批“小而专”“专而精”“精而强”的及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实体经济做优做强、小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精特新长春市结合实际,长春出台策措出台了《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条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13条惠及长春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施惠市中政策措施,具体可归纳为“4+2+7”政策体系。及全

“4”即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小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专精特新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长春出台策措鼓励对外开放合作4条为承接省级政策。条政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提出了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R&D经费投入给予补贴支持、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支持;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提出了按年度贷款基准利率给予适度比例贴息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对外开放合作提出了对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展费用或展示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对成功兼并或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的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即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智能化转型2条为借鉴外地政策。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借鉴南京市现有政策对首次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对有效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且近两年平均增幅超过1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企业高管5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智能化转型借鉴威海市现有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对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7”即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建立梯度激励机制、推进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平台服务支撑、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7条为本地创新政策,尤其是在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提出了利用“长兴基金”及下设各主导基金,通过早期投资、早期介入,服务后续轮次融资,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全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提出了对北交所成功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照长春市现行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给予适度奖补资金支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适度奖励支持。

据长春市工信局的政策解读,上述13条政策举措,紧密围绕引导长春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目的是打造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骨干企业,带动长春全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制定,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覆盖面全。《若干措施》包含了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建立梯度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智能化转型、强化金融服务保障等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措施。

二是含金量足。《若干措施》立足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每年统筹拿出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操作性强。《若干措施》对每条惠企措施,企业需要具备的申报条件以及可以享受的奖励标准进行了细致的阐述,下一步将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