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女子被夫家虐待致死 凭啥就"从轻处罚"?

[百科] 时间:2024-02-26 12:39: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次

原标题:东方快评丨女子被夫家虐待致死 凭啥就"从轻处罚"?从轻处罚

自2018年7月份以来,出生于1997年的东方待山东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快评公婆虐待,丨女去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待致死。家虐今年的死凭啥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东方待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快评决定从轻处罚。丨女其家属向德州中院上诉后,家虐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死凭啥(11月17日澎湃新闻)

德州中院认为,从轻处罚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东方待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快评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最简单不过的法律须知内容,法院一审为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呢?

禹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张某经常对共同生活的被害人方某洋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并致使被害人方某洋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情节恶劣,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虐待罪,应予刑事处罚。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故决定从轻处罚。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或许对“从轻处罚”不那么自信。虽然被告也强调了了一些理由,比如娘家索要高额彩礼等,但这些均不能成为夫家殴打、虐待方某洋的理由。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从轻处罚有9种情形,本案适用的只有2项: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多次对原告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这时候悔罪,令人质疑。本案事实清楚,自首并不对破案起到多大作用。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这个钱早晚都是要出的,这都也不算立功表现。相反,正如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说,被告人的罪名应当是故意伤害和虐待(致死)两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无论故意伤害的对象是谁,这都是一种故意犯法的行为,而且仅仅因为不能怀孕就要被剥夺生存的权利,被夫家像个牲口一样对待,在人性上来说,毫无人性可言,伤害的是社会坚守的优秀传统伦理。

我国刑法中对自首的量刑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非“应当”,所以具体的量刑还是要依据不同的案件决定。2019年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量刑应当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当慎重把握从宽,避免案件处理明显违背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就本案而言,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处罚的根据,完全可以不对其从轻处罚。11月19日此案将开庭重审,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近年来,一些案件以从轻处罚放过犯罪者,引发网友频频吐槽。比如,近日的福建惠安法院宣判的两起奸淫幼女案件,分别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中同样提到了“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网友纷纷表示不解,50多岁的人强奸幼女,这样伤天理的行为,为什么要给予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不能是个筐,什么也可以往里装。对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如何慎重把握从宽,最好有一个列举式的司法解释标准。同时,要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由于人民评审员来自民间,对何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他们感知更深,在朴素正义观上更有发言权。(丁慎毅)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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