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排污单位要“按证排污”“自证清白”

[探索] 时间:2024-04-29 16:57: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9次

原标题:海南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排污单位要“按证排污”“自证清白”

我省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排污单位要“按证排污”“自证清白”

(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李振兴)海南日报记者8月1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证排污截至今年7月底,海南我省共完成8272家固定污染源的推进排污许可核发登记任务,提前实现全覆盖,排污排污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阶段奠定基础。证后自证

核发排污许可证是管理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探索实行发证与证后监管联动,单位开展已发证企业证后评估及执法检查具有重要意义。清白

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还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按证排污据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排污单位要如实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海南制定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推进将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排污排污内容分解到各岗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含废气、证后自证废水、管理工作噪声、单位固废收集处置设施等),确保污染物(含废气、废水)实际排放浓度、实际排放量及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此外,排污单位要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将自行监测数据及时上报“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改正计划,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排污单位完成改扩建等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到期的应在到期前及时延续。

按照要求,排污单位还要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工作,按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并保存至少3年以上。每季度结束后下个月的15日前、每年结束下一年1月31日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季度、年度执行报告。规范设置排放口,安装带有二维码的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周晓梦 李振兴)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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