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大审慎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2、罚单罚万公司内部管理不健全;3、因债元购买的券投二级资本债券未按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量最低资本;4、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5、等被债券投资不审慎;6、中邮资备案前开展境内外股权投资;7、人寿未实现决策流程的收大审慎信息化和控制化;8、未如实提供培训课件资料;9、罚单罚万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因债元保险产品,部分投保人不符合监管规定中的券投年龄要求且未人工核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7万元;4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等被并处以罚款。中邮资
责任编辑:刘天行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