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发布通告 敦促“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行为人退缴赃款和报案登记

[娱乐] 时间:2024-04-29 03:58: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98次

原标题:长春公安发布通告 敦促“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行为人退缴赃款和报案登记

为依法惩治“老妈乐”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老妈乐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长春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告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敦促登记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 ,8月25日,集资缴赃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发布警方通告,案件敦促“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行为人退缴赃款和报案登记。人退

通告内容如下:

一、款和请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报案“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参与人,携带报案材料,老妈乐交款凭证、长春合同(章程)、公安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发布非法于2021年9月25日之前,到所在门店属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案,视为集资参与人放弃相关权利,后果自负。

二、“老妈乐”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普通员工、兼职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止,将自己在“老妈乐”门店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赃款全额退缴至下列账号:

户  名:长春市财政局

账  号:4200220329200064390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广场支行

汇款附言:老妈乐某某城市某某店姓名的非法所得

汇款后需持汇款凭证至“老妈乐”门店所在地的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备案。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是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长春地区“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办案单位联系方式:

朝阳区经侦大队 张警官 0431-86002898

南关区经侦大队 李警官 0431-85205829

宽城区经侦大队 张警官 0431-86789577

绿园区经侦大队 王警官 18544306442

二道区经侦大队 孙警官 0431-89563309

净月区经侦大队 石警官 0431-81710235

经开区经侦大队 郭警官 0431-89659253

双阳区经侦大队 李警官 0431-84220779

农安经侦大队  于警官 0431-83368699

榆树经侦大队  马警官 15500096936

德惠经侦大队  余警官 0431-87265330

公主岭经侦大队 马警官 0434-8888039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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