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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区处罚一起无证采矿行为

[探索] 时间:2024-05-06 14:28: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9次

原标题:海口秀英区处罚一起无证采矿行为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秀英行南国都市报8月28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 实习生 邢露文)日前,区处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政府获悉,罚起经查实,无证洪延杰未经依法批准,采矿擅自在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龙头下村南侧非法采挖玄武岩矿,海口已获得违法所得。秀英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的区处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罚起已构成无证采矿行为。无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采矿《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海口《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海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秀英行相关规定,有关单位拟对洪延杰作出如下处罚:

一、区处责令停止无证开采;

二、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柒仟肆佰肆拾陆元整(¥17446元);

三、罚款:壹仟柒佰肆拾伍元整(¥1745元);

四、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洪延杰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党朝峰)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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