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微课堂丨打工人警惕!此类邮件千万别点,骗子又有新把戏

[百科] 时间:2024-03-14 08:02: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5次

原标题:反诈微课堂丨打工人警惕!反诈此类邮件千万别点,微课万别骗子又有新把戏

近日,堂丨惕国家反诈中心公布了十类高发诈骗类型,打工点骗其中除了大家常见的类邮骗钱、骗感情以外,新把戏有一种冒充领导的反诈诈骗方式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种诈骗不要你的微课万别钱,也不要你的堂丨惕人,却可能让你在不经意间丢失了重要的打工点骗东西......

郑州市民赵先生是一家大型企业的办公室员工,就在前两天他接收到了一封来自“领导”的类邮工作邮件。邮件内容比较简单,新把戏希望赵先生可以将公司员工清单发一份给他,反诈其中要包括人员姓名、微课万别性别、堂丨惕联系方式等。

“乍一看,我真没有多想,从我的姓名到领导的名字,再到他让我完成的工作内容,都很正常,确实在我的管理范围,之前因为工作需要也有过类似的操作。”赵先生告诉记者,可就是这样一封“正常”的邮件吓出他一身冷汗。

赵先生告诉记者,当将“领导”要求的材料准备好并且点击发送之前,他习惯性地再次核对了领导名称以及要求内容,无意中瞥到了邮箱的地址竟然是一串毫无规律的字母,和他记忆中的邮箱地址并不一样。这时他才醒悟过来——可能是遇到了诈骗邮件,差一点就将整个公司的员工信息泄露出去。

赵先生说起这件事也很委屈,表示因为并不涉及公司财务等金钱问题,也没想到诈骗会离自己这么近,这才让他放松了警惕,希望可以通过他的亲身经历提醒大家提高防骗意识。

信息时代,大家对电子产品已经产生“依赖性”,并不会记彼此的电话号码或者邮件地址,这就容易让不怀好意的人钻了空子。

反诈提醒

记者采访到郑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宣大队反诈民警孙宇,孙宇表示,冒充领导诈骗是特别常见的诈骗手段,近期这类案件有递增的势头。

“骗子首先会收集所要冒充领导的微信头像昵称,然后收集诈骗对象的姓名、职业、职务相关个人信息,像这起事件中赵先生收到的‘诈骗邮件’,就是骗子在收集目标企业的职员信息,然后锁定诈骗对象,实施下一步计划。”孙宇说。

孙宇告诉记者,他们的诈骗对象大部分都是企业财务人员以及行政单位职员,先用所谓的“私人号”冒充相关“领导”通过微信或QQ添加好友,用关心下属的口吻降低诈骗对象戒备心,甚至还会主动提出帮助他解决困难,让他对个人事业发展浮想联翩,然后趁势而为,向对方提出转账汇款的要求,转账理由多种多样,比如借钱、送礼、请客等。频繁使用“尽快”“马上”“立即”这些催促性的词语,营造紧张气氛,同时利用时间差降低你核实转账需求真假的可能性。

那么,如果遇到了这样的诈骗该怎么办?孙宇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冒充或不幸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向警方提供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公安局反诈中心将第一时间对涉诈账号进行封停处置,并全力开展案件侦破。

对于预防上当的有效办法,孙宇表示,像赵先生这样的做法就是非常好的,在回复邮件前,要仔细核对对方邮箱账号,及时发现对方虚假身份,避免损失。这同样适用于其他平台,在网络上与人交流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不轻信微信、QQ、短信、邮件上的信息。

如果遇到领导、同事、亲朋好友等在社交软件上提出涉及钱款操作请求,要求扫码转账或转账至陌生人账户的,一定要通过常用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确认。即使领导称不方便通话,也先别急着转钱,可以打电话到对方办公室核实情况,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千万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汇款。

另外,提醒大家在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正规官方软件商城下载各类正版App软件,慎重向App软件授权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权限,如通讯录读取、使用短信电话功能等请求。妥善保管自己的口令、账号密码,并定期更改。

律师说法

河南怀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赵一婕表示,企业业务人员应尽谨慎审查义务,有关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及时核实邮件内容真实性,要认真审查邮箱地址,收到与公司邮箱地址相似的邮件时,必须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非互联网的形式进行确认,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减少事后追责中的不利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9月2日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赵一婕告诫行骗者,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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