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焦点 >今起车祸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正文

今起车祸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焦点] 时间:2024-04-28 08:57: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4次

  原标题:云南省法院启动人身损害赔偿城乡一体化试点 今起车祸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4月1日起,同命同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启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今起从施行之日起,车祸城乡全省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同命同价死亡赔偿金、今起残疾赔偿金按照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被扶养人生活费,车祸城乡按照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

  新规 4月1日起全省施行

  云南法院开展此项试点工作,同命同价旨在落实中央、今起国务院提出的车祸城乡“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人身损害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赔偿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同命同价云南高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今起制定《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车祸城乡通知》(下称《通知》),下发全省法院施行。《通知》明确,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4月1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上述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对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4月1日前的案件,不适用上述标准。

  《通知》特别载明,当事人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依据法律规定另行起诉请求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的,适用《通知》规定。在《通知》施行后,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此次云南法院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工作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将改变以往对不同户籍身份居民认定赔偿数额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实现城乡居民人身权利的平等保护,在全社会营造对个人生命权、健康权平等尊重的良好氛围。

  律师 更能体现法律公平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郎骏介绍,之前,“同命不同价”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不仅体现在受害者城乡户籍的差异上,甚至还在不同的“死法”上有所体现,“一直以来,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不统一,在矿难、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同样的户籍可能会计算出不同的赔偿金额。”

  该所律师杨志芬认为,一个更为公平的例证是,目前在工伤赔偿案件中,针对劳动者的赔偿是以其在受损害之前的工资水平来确定具体的经济损失金额,“不区分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基于其劳动者的身份,这样的赔偿计算方式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

  杨志芬表示,此次云南法院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中开展“同命同价”试点,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记者 辛亚洁)

  相关新闻:车祸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建议车主适时增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