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印发《通知》 指导各级工会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百科] 时间:2024-04-28 11:56: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3次


资料图:两位中国劳工的中劳遗属在慰灵碑前哭诉着烧纸钱。周围镜框中的工亿人像是近年来去世的原中国劳工。(《日本新华侨报》)

花冈事件5亿日元理赔金去向成谜

  1995年6月28日,日元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理赔要求二战期间,金去他们被迫工作的向成信托鹿岛建设公司,对其进行赔偿。中劳这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工亿第一案。

  历时十年,日元通过在日本诉讼的理赔方式,耿谆等11名原告最终得到了和解结果: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金去作为事件的向成信托赔偿金。

  然而,中劳十年过去了,工亿986名应享受赔偿金的日元劳工中,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是如何使用的?

  一切依然是谜。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送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

  他们在日本每天工作达16个小时,中国劳工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劳工大队长耿谆发起了花冈劳工大暴动,当时该事件震惊世界。

  1995年,以耿谆为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现在,和解事件已经过去十年,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如何使用?一切依然是谜。

  负责监管该项赔偿金的中国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是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着国家审计署的审计。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多位知情人的质疑。有人称,这钱肯定是花乱了。

讨回5亿日元

  作为劳工大队长的耿谆1914年生于河南省襄城县。1942年,侵华日军“大扫荡”时,耿谆任中国国民党第15军上尉连长,因腹部受伤被俘,1944年被送往日本花冈鹿岛组从事苦役。

  因无法忍受日本人的虐待和凌辱,1945年6月30日,耿谆率领中国劳工举行“花冈起义”,遭到日本官方镇压,百余人被虐杀致死。

  起义失败后,耿谆先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无期徒刑。日本战败后,耿谆于1946年11月回国,以务农为生,曾任河南襄城县政协副主席。

  回国后,耿谆成为花冈暴动劳工对日索赔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1989年12月22日,以耿谆为代表的“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向迫害过他们的鹿岛建设公司发出公开信,要求对方谢罪、在日本大馆市和中国北京建纪念馆及赔偿每个受害者500万日元,从此拉开战后中国民间对日战争受害索赔的序幕。

  1990年7月5日,受害者代表耿谆与鹿岛建设公司发表了“共同声明”,其中表述道:“中国人在花冈矿山出张所所遭受的不幸是历史事实,是基于内阁会议决定的强制押送、强制劳动所引起的。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承认这一事实,承认作为企业也有责任,并对中国幸存者及遗属表示深刻的谢罪之意。”“声明”同意就公开信上提出的三项要求进行磋商,但事后鹿岛旋即反悔,使交涉陷入僵局。

  经过6年交涉无果,1995年6月28日,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劳工的第一案。又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法庭在对受害事实尚未认定的情况下,以诉讼超过了时效为由,于1997年12月10日宣布原告败诉。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经过六次开庭后,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高等法院主持下,由日本律师团代表原告方与被告达成“和解”。

  “花冈事件”中国劳工索赔案,是我国乃至二战亚洲受害国家战后对日本诉讼第一案。

  2000年11月29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开庭宣布,以11名被日本侵略者强掳的原中国劳工为上诉人,以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为被上诉人的花冈事件损害赔偿请求上诉案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拿出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

  以耿谆为代表的一些花冈受害者没有接受这个所谓的“和解”,耿谆在“和解”之时,就宣布退出联谊会,不再过问花冈的事。

上一页12下一页

(责任编辑:热点)

李希南下,3个重点值得关注稳定输出!皇马连续32场进球 本季仅被对手零封1次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