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车辆溅湿路人被罚,虽是“小事”需重视

[知识] 时间:2024-05-03 03:47: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67次

原标题:东湖评论:车辆溅湿路人被罚,小事虽是东湖“小事”需重视

近日,浙江宁波车辆溅湿路人被罚200元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评论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车辆经历,下雨天或者雨后,溅湿在路边行走或是被罚在车站等车时,车辆从身边的虽需积水路面疾驰而过,自己被溅一身泥水,重视车辆却若无其事地开走了。小事很多时候,东湖我们碰到这种事情都是评论望“车”兴叹,抱怨几句之后自认倒霉就不了了之了。车辆此次事件的溅湿主人公石女士的做法却让人眼前一亮,而事件的被罚处理结果也让网友直呼“简直不能再同意”。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虽需今天,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我们也切身体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虽是“小事”也需重视。

自古以来,我们都追求以“和”为贵,宽容大度早已融进我们的血脉。因而很多时候遇到这种“小事”,我们都习惯抱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选择忍气吞声。事实上,这样的忍气吞声并不能换来真正意义上的“和气”,虽然表面上并未发生争执或冲突,但受害者心情却“糟透了”,而肇事者也很有可能根本没意识自己给他人造成的伤害。这样的“小事”还会不断上演,随着情绪的不断积累,有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矛盾。所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对“小事”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小事上不“小视”,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促进社会和谐。

此次事件中,让广大网友点赞的不仅仅是石女士及时报警、积极维权的做法,还是宁波警方的处理方式。一方面,警方接到报案以后及时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不仅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还树立了一个良性范例。过去,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和处罚,很多机动车驾驶人忽略了相关规定,甚至不乏有人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确认安全”“低速通过”等是为了保护车辆行驶安全,其实,车辆在积水路段低速通过也是为了行人的安全。另一方面,由于车辆溅湿路人事发突然,肇事车辆也很有可能迅速就驶离了,即便受害者想到维权,取证也十分困难。宁波警方积极作为,帮助调取附近公共视频,找到涉事司机,进行法律追责,不让维权者自己奔波,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路”。

小事连着民生,民生连着民心。每天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桥坏了不及时修、断水停电不及时解决、办个事让群众多跑几趟路,这些“小事”解决不好,就会成为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事虽“小”,却需引起足够的重视。周恩来总理就曾因为盐价上涨一分钱而亲自询问相关部门,弄清缘由。一分钱是“小事”,但食盐涨价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只有把这些看似“小事”的事解决好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才能不断增强。

来源:荆楚网

作者:马翠云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