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数据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已成为重要战略资源。出境数据出境有风险,依法大则损害国家利益,过安检小则侵犯个人权益。数据去年实施的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提出,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此次工信部依法制定出台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将加快推动相关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是数字经济发展“重镇”,数据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从细分领域看,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一方面明确“管什么”,即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义务等;另一方面明确“怎么管”,即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监管体系。这一系列举措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指导数据处理者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
针对日益重要的“数据主权”“数据隐私”“数据跨境流通规则”等,有关监管部门要对数据出境依法“过安检”,扫描检测各项“指标”是否达标。根据今年施行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达到两个相结合,即事前评估和持续监督相结合、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相结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重点是评估数据出境活动可能给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带来的风险。
数字时代,对于常态化数据跨境流动,需加强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规则,明确监管规范尺度,将促进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有的放矢。监管有为、监管有度,才能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筑牢数据安全屏障。(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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