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出台意见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休闲] 时间:2024-04-28 19:41: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4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财政部、出台参交础设住建部、支持展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今天(8日)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民营实施意见》,解决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构建民营企业合理盈利的通基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质量和效率。部门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准入

  《意见》指出,出台参交础设相管部门要合理设置资格条件,支持展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民营不得以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子公司为由限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企业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通基资质资格、业绩、施建设奖项等要求。部门以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原则,全面清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现有资质资格限制性规定,分类提出处理措施。在不影响铁路路网完整统一的前提下,研究将部分路段或部分工程分开招标,单独组建项目公司。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市场原则的铁路行业调度、收费定价、财务清算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健全运输企业间协商调度机制,平等协商处理相关事务。完善行业清算平台,制定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铁路运输收入清算规则,完善清算收费标准体系,保证各类主体平等准入、公平竞争,调动企业参与建设投资积极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路网接轨技术标准和办理程序。公平配置航权时刻等资源,不得因企业性质不同对航线、时刻、航油、航材、飞行员、机场等要素实施差异化供给。推广站城融合开发新模式,以多层次轨道交通衔接枢纽为重点,将枢纽地上地下及周边区域开发作为一个整体,构建“一个主体”的建设开发新体制,建立各类开发主体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协商机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独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依托既有枢纽的城市更新和新建枢纽区域综合开发。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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