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8日电/ 韩国最高法院17日裁定,韩法贿作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行贿罪名成立,院乐处以2年6个月监禁,长行裁决
缓期4年执行。最终最高法院裁决与二审结果一致。韩法贿作 辛东彬涉嫌向前总统朴槿惠的院乐密友崔顺实行贿70亿韩元(约合4188万元人民币),去年2月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2年6个月监禁,长行裁决追缴涉案资金70亿韩元。最终首尔高等法院去年10月二审裁定辛东彬缓刑4年,韩法贿作理由是院乐
认定他“被迫行贿”。辛东彬继而获释。长行裁决 辛东彬获释结束乐天集团持续8个月的最终权力真空,最高法院所作裁决解除辛东彬面临其他刑罚的韩法贿作风险。作为韩国第五大企业,院乐乐天集团在一份声明中欢迎17日裁决:“我们为触发关切道歉……会努力向国家和社会作贡献,长行裁决成为值得信赖的企业。” 牵扯行贿朴槿惠的另一名韩国企业家、三星集团“太子”李在熔去年2月获释,同样以“被迫行贿”主张在二审中获得缓刑。不过,韩国最高法院8月要求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视对李在熔的缓刑裁决。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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