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山东严控新增经营性自建房

[综合] 时间:2024-04-28 03:14: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39次

       近日,该拆山东19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除的拆除通知,严控新增经营性自建房,依法严控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山东危及公共安全的新增性自经营性自建房,该拆除的经营建房依法拆除。

       对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加大排查频次的该拆同时,坚持分类精准整治。除的拆除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依法严控危及公共安全的山东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新增性自临时封闭、经营建房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该拆该拆除的除的拆除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依法严控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结合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既有建设工程抗震安全排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明确,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营性自建房严禁违规加层加盖,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增加房屋荷载。

       从源头上严格审批监管,严控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城乡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专业设计图纸或标准设计图组织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非经营性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对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等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地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山东将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房屋产权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产权人与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权属不清的,由使用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合理正确使用房屋和维护房屋安全,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禁违规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

       此外,山东还将加快构建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省级制定出台《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鼓励各市试点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制度,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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