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一审被判14年

[探索] 时间:2024-04-29 05:51: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1次

  2020年11月3日,内蒙年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古呼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和浩对被告人云光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特市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对查封、委原扣押在案的书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云光云光中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中审不上诉。被判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内蒙年被告人云光中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常委、古呼满洲里市委书记,和浩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特市副市长、委原市长、书记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9432万余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云光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云光中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一审宣判

(责任编辑:时尚)

被“爆炒”后急速降温 生肖酒为何爱坐“过山车”?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