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土地拍卖新规:要求购地款项须为开发商自有资金

[热点] 时间:2024-05-03 10:28: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0次

南京公布土地拍卖新规 开发商拿地须用自有资金.jpg

  南京“双限”后首场土地拍卖在即,南京11月15日,公布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土地拍卖新规,土地要求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拍卖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新规项须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求购信托资金、地款资本市场融资、为开资管计划配资、发商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自有资金

  同一天,南京南京市物价局也公布了对两起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布查处情况,似乎也在为房地产市场降温。土地

  公开信息显示,拍卖9宗商住地块将于11月17日上午网上竞价,新规项须超过最高限价地块的摇号时间为11月18日。针对这次土地拍卖,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关于《关于2016年宁网挂第03号公告补充公告》,明确规定:参与本批次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

  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须出具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有关证明材料。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土地新规发布同一天,南京市物价局也公布了对两起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