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上调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
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津贴江西省近期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上调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因工遇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等的伤残津贴。
其中,致残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4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6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等定
此次调整还提到,期待如果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江西津贴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4元,上调伤残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因工遇其中,致残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48元的等定基础上增加16元。如果因工死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期待其增加的江西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每月不超过160元。
同时,上调伤残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遇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调整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邬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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