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网红’海上酒店被查”的追问

[知识] 时间:2024-04-30 18:58: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48次

原标题:东方快评丨“‘网红’海上酒店被查”的东方店被追问

据福建海警部门21日披露,近日,快评福建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海上巡查中发现,丨网当地民众林某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红海情况下,于东山前楼镇下林尾村南侧海域私自搭一间“网红”海上酒店,上酒涉嫌非法占用海域。追问该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其立案调查,东方店被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快评(中新网2月22日)

经查,丨网该海上酒店由林某于2018年底独自搭建,红海经测量其非法占用海域面积约600平方米,上酒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追问据报道,东方店被目前,快评漳州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丨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已对林某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万余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该酒店已于2月22日被拖离海域。

纵观这起案件,该罚的罚了,而且还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看似已经“执行”到位了,其实不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细节必须查清楚,还有许多问题值得追问。

首先是,如果不是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海上巡查中发现林某涉嫌非法占用海域搭建的海上酒店,这酒店岂不是会一直“红”下去?

法网恢恢。林某“非法占用海域”,被“责令退还”、“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万余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这是林某“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肆意违反法律,总是要付出代价、受到处罚的。但笔者以为,仅仅处罚林某是不够的,还必须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海上酒店是林某于2018年底独自搭建的,至今已两年有余。从开始搭建到正式开张营业,到成为“网红”,时间不是一天两天;酒店不在“荒郊野外”、地处并不偏僻;非法占用海域面积约600平方米,也不是小数字;尤其是,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试问:这期间,怎么就没人过问?是真的没有发现,还是发现了没有制止?是采取的措施不力,只是说说而已,还是因为有别的什么“背景”?要不,就是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责任人不作为,故意“装聋作哑”、“助纣为虐”,助长非法占用海域行为?这些问题不搞清楚,该查的问题不查彻底,该追责的不追责,仅仅处罚林某是“难以服众”的。党纪国法不是儿戏,处罚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不能“和稀泥”,大是大非面前,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再无所作为了。(周志宏)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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