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曲探索矛盾纠纷“一门通调” 百姓遇事只进一扇门

[综合] 时间:2024-05-02 17:33: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85次

原标题:山西阳曲探索矛盾纠纷“一门通调” 百姓遇事只进一扇门

题:山西阳曲探索矛盾纠纷“一门通调”百姓遇事只进一扇门

作者 陆祁国

8月14日下午,一门通调山西省阳曲县公安局黄寨派出所,山西扇门胡某的阳曲遇事妻子与该县一物业公司负责人刘某互相问候,言谈甚欢。探索不知道的矛盾人还以为两人是闺蜜,其实,纠纷她们是百姓一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曾险些闹到法院“说理”。只进得益于该县正在探索的一门通调矛盾纠纷“一门通调”新机制,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山西扇门

探索: 政府发文推行矛盾纠纷“三调合一”

阳曲县“一门通调”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源于该县公安局。阳曲遇事此前,探索大量非公安管辖的矛盾矛盾纠纷都要通过“110”接处警受理。据统计,纠纷2019年,百姓阳曲县公安局受理的所有警情中,矛盾纠纷类警情占比超过60%。

“大事不多小事多,案件不多纠纷多。”阳曲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树仁介绍,这种现状,让本就紧张的基层警力更加捉襟见肘。更重要的是,一些矛盾纠纷涉及家庭成员、邻里、同事等,公安机关如果只是单纯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结果往往是案子处理完了,矛盾纠纷却没有完成解决,容易导致矛盾纠纷的反复甚至扩大化。

2020年4月,山西省委部署开展“三零”(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活动。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阳曲县公安局经多次专题研讨,最终决定打破公安机关单一调解模式,探索矛盾纠纷“一门通调”新机制。即:将全县各有关单位、乡镇全部纳入“一门通调”成员单位,特别是对涉及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食品药品、工商环保、建设规划、拆迁补偿、土地流转等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确定一名班子领导专门负责“一门通调”工作。

这个思路得到了阳曲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多次专题研究,7月2日,阳曲县政府正式印发《关于阳曲县推行矛盾纠纷“一门通调”的实施方案》,阳曲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京京担任“一门通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法、检、公“三长”担任副组长。

“一门通调”的日常办公点,就近设置于各公安派出所,由该县司法局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同时,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分别安排具有调解经验的法官或助理法官、民(辅)警、律师,采取常驻或分组包片的方法入驻调解室值守,和专职调解员共同开展纠纷调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的“三调合一”,无缝对接。

曾经险些闹到法院“说理”的两方当事人,经黄寨派出所多次调解,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图为双方当事人在黄寨派出所握手言和。 陆祁国 摄

解题:养鸽子引发邻里纠纷 多方联手调解

阳曲县矛盾纠纷“一门通调”新机制建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30多起。

7月初,阳曲县东北街社区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弘博景观小区一名业主在自购门面房顶上饲养60多只鸽子。每到雨天,鸽子粪便气味十分刺鼻,居民反映强烈。但是,社区工作人员与饲养鸽子的业主交流期间,对方坚持认为“我是在自己购买的门面房房顶饲养鸽子,与他人没有关系”。如此,由社区单方面调处的矛盾纠纷陷入僵局。

“这件事看似琐碎,实则风险隐患很大。如不及时调处,极有可能引发居民集体上访。”阳曲县公安局黄寨派出所负责人介绍,他们获悉情况后主动介入,邀请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派人,会同社区、业委会,于7月15日在黄寨派出所就该矛盾纠纷进行再次调解。

派出所民警和律师前期会商认为,这起纠纷的症结在于“相邻权”。

二次调解期间,民警高佳和律师王婷重点向鸽子饲养者阐明了一个道理: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大家都在一起生活,远亲不如近邻,无论干什么都要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调解期间,王婷着重释法,高佳从双方当事人均可接受的角度提出纠纷解决建议。最终,鸽子饲养者认识到错误,向其他业主表示了歉意,首先彻底清理了鸽子粪便,随后将鸽子迁走。

“这只是我们已经调解的130多起矛盾纠纷中的普通一例。”王树仁介绍,鉴于很多矛盾纠纷调处用时较长、牵扯警力较多等现实问题,该局此前已返聘了两名退休的基层派出所负责人,旨在让他们法律功底扎实、矛盾纠纷调处经验丰富的优势得以发挥。后期,还将有一些民警受聘充实调解力量。

保障:矛盾纠纷调解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

为确保“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落到实处,阳曲县政府在相关“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奖惩并举”。即:司法部门根据矛盾纠纷调解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标准,对人民调解案件每件给予50元—1000元补贴。将“一门通调”工作落实情况及矛盾纠纷调解效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对在调解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等引发事端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此外,为避免出现调解协议达成后可能出现的一方反悔,阳曲县法院和司法局将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通过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支持保障,最大程度防止诉外调解“解而不结”。

“减少了民众多部门奔波;人民调解员面对行业纠纷不再受制于‘专业性弱’;纠纷调处力量得以充实;公安机关从大量的非治安类纠纷中解放出来;实实在在化解了一批潜在风险。”王树仁评价,阳曲县矛盾纠纷“一门通调”机制实施以来,这是看得见的五个方面共赢。(刘欢)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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