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今明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综合] 时间:2024-04-29 13:16: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中新社发 康亚风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部税部门财政部、局两集成今明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电路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设计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企业企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免征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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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截图

  公告全文如下:

  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部税部门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局两集成今明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电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设计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两年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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