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海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2021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知识] 时间:2024-04-29 10:10: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17次

原标题: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海省设区的青海青海区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省人省设市自决定(2021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民代青海省设区的常会组海省会第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如下:

委委员委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41名

委委员委

海东市人大常委会41名

委委员委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41名

委委员委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41名

委委员委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委委员委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委委员委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委委员委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委委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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